近日,有居住境外的客戶咨詢案件時,對最常見的涉外委托辦理有畏難情緒, 擔心公證認證時間過長, 來不及辦理。由此凌云永然提醒大家,我國相關涉外公證認證程序發(fā)生了一些顯著變化。變化源起是我國新加入的《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 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中國開始生效實施。
(以上信息摘自中國外交部網站)
眾所周知,原來我國對涉外文書均采用了公證認證一套流程,其中認證系領事認證,即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的領事驗證公文書上的最后一個印鑒、簽名的真實性。但《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則確定以文書出具國主管機關簽發(fā)的附加證明書(Apostille)替代了領事認證。因該《公約》系在海牙成立,故該種認證方式俗稱為海牙認證。《公約》旨在簡化公文書跨國流轉程序, 以更便捷的證明方式取代傳統(tǒng)領事認證,促進國際經貿和人員往來。
近年來,《公約》成員快速增長,目前有 125 個成員,約占全世界國家和地區(qū)總數的 3/5,包括歐盟各國、美國、日本、韓國、德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我國主要貿易伙伴及大多數共建“一帶一路”國家。
對法律事務帶來的影響
從法律實踐思考,我國在締約國之間采用海牙認證方式,也是基于國際法律合作的重要進展,其背后涉及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互信、行政效率提升以及跨國治理的挑戰(zhàn)。整體而言,簡化認證程序的實踐意義重大。
簡化認證程序,降低跨國活動的成本(如留學、貿易、婚姻等),減少法律壁壘,促進人員、資本和信息的自由流動,符合全球化趨勢。這一變革具有明顯的效率性與便利性。傳統(tǒng)領事認證流程繁瑣、耗時, 取消認證可大幅縮短文件流轉時間,減輕個人和企業(yè)的負擔。
簡化認證程序,也能加速跨國爭議解決。在國際商事仲裁、跨境訴訟中,證據材料(如公司注冊文件、合同公證書)的快速認證可縮短案件審理周期,避免因程序拖延導致權益受損。簡化后的文書認證為《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公約》等規(guī)則的實施奠定基礎,推動判決跨境流動。
我國加入《公約》后,涉外法律事務(如跨境投資、知識產權保護) 可直接使用附加Apostille 的文書,減少企業(yè)“走出去”的制度障礙。比如中資企業(yè)在海外并購中,公司資質證明文件無需經使領館認證, 加速交易進程。
當然,這個變革也是有賴于現代社會數字化技術的支持,諸多締約國均推行電子認證(如電子版Apostille),進一步提升了效率。
1、海牙認證不對公文書內容本身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公文書內容真實性仍遵循“誰出具,誰負責”原則。
2、我國與《公約》非締約國之間仍沿用原有領事認證程序;我國與其不承認具有主權國家地位的《公約》成員間不適用《公約》;我國與印度之間不適用《公約》)。
3、《公約》對“公文書”概括式列舉了四類,包括(1)與一國法院或法庭有關的機關或官員發(fā)出的文書,包括檢察官、法院書記官以及執(zhí)行員發(fā)出的文書;(2)行政文書;(3)公證書;(4)以私人身份簽署的放在文件上的正式證書,諸如登記批準書、日期簽證及簽字證明書。實踐中碰到的文書種類繁多,是否屬于“公文書”范疇,可能需要我國相關部門進一步界定“公文書”的具體種類。
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不僅是程序性變革,更是國際法律合作深化的標志。它通過降低跨國法律事務門檻、增強互信、推動技術應用, 重構了全球法律實踐的效率與規(guī)則。然而,其成功依賴于各國法律體系的適配、技術防偽能力的提升以及國際協作機制的完善。對法律從業(yè)者而言,這意味著既要掌握國際規(guī)則,又需擁抱技術工具,以應對全球化時代更復雜的法律挑戰(zhàn)。
凌云永然在長期幫助國際各大軟件公司進行知識產權的維權工作中,積累了諸多涉外業(yè)務相關的法律實踐經驗,包括最新技術的運用等,歡迎垂詢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