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作品版權保護的是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美術表達。如果美術作品中的文字部分,具備獨特的創(chuàng)作思路、表達方式等獨創(chuàng)性特征,那么該文字內容可以作為美術作品整體的一部分受到美術作品版權的保護。
例如,在一幅漫畫作品中,其中角色的對話文字如果是作者經過獨特構思創(chuàng)作出來的,并非簡單、通用的表述,那么這些文字會隨著漫畫這一美術作品受到版權保護。
但若是普通的、缺乏獨創(chuàng)性的文字,比如常用的警示語、通用的說明性文字等,即便處于美術作品中,通常也難以僅因美術作品版權而獲得保護。這種情況下,文字本身單獨無法構成受版權保護的客體。
所以,美術版權能否保護里面的文字內容,關鍵在于文字是否具有獨創(chuàng)性,是否屬于美術作品獨創(chuàng)性表達的有機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