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期不清楚,得在合同里白紙黑字寫明開工到完工到底是啥時候,還得標明工期延誤了,裝飾公司該咋賠不是。
2. 裝修材料啥都不說清楚。
得在合同里指名道姓地說好要用哪種牌子哪個型號的裝修材料,別讓裝飾公司用那些假貨或者次品。
3. 報價這事兒也得弄明白。
讓裝飾公司把水管鋪啊、拆舊墻啊、砌新墻這些活兒一口氣給個總價,別讓他們把一個活兒拆成幾個來收錢。
4. 建材損耗這事兒也得看仔細。
要是發(fā)現(xiàn)合同上的耗材費用太高,趕緊提出來,別吃啞巴虧。
5. 增減項目這事兒也得有規(guī)矩。
增減項目得業(yè)主親自簽字同意,還得留下報價單子,以后算賬的時候好查。
6. 水電和垃圾清理費這事兒也得說清楚。
合同里得寫明白水電費和垃圾清理費怎么算,誰出這個錢。
7. 違約責任這事兒也得寫清楚。
得寫明要是不能按時完工交房,或者質量有問題修不好,裝飾公司該怎么賠。
8. 付款方式這事兒也得說好。
得按照工期付錢,還得說好最后一筆錢什么時候給,怎么給。
9. 還有些陷阱得小心。
有些裝飾公司會故意加一堆沒必要的裝修項目,這樣就能多賺你點錢。
有的設計師會拿回扣,故意給你推薦某個建材商的東西。
還有的會虛報面積,多報或者謊報工程量,這樣就能多賺你點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xié)議。